兴蓉投资:拟以4亿元短融券补充流动资金
7月16日,兴蓉投资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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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补充营运资金
《议案》显示,此次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公司将在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准后分三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市锄构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单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期限半年。”公司表示,扣除发行费用后,此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置换银行贷款。
据悉,此次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平价发行,无担保,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结束后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交易流通。公司称,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有业内专家解释说,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其优点主要有:一是筹资成本较低;二是筹资数额比较大;三是可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
拆迁污水处理厂是利好
此外,《议案》还显示,因成都市城市规划调整,成都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下属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拆迁,并以异地还建同等规模污水处理厂进行补偿。
公司有关人士说,目前金融城为排水公司异地还建的污水处理厂已建成70万吨/日处理能力,并通水调试,具备满负荷达标运行能力。但由于第二污水处理厂因满足成都市污水处理的需要尚不能与第一污水处理厂同步拆除,为明确有关事宜,双方需要进一步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由于异地还建的污水处理厂资产完成交接后,第二污水处理厂仍继续运营至2015年6月30日,相当于在置换取得70万吨/日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后,又增加了3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在考虑弥补停运、交付过程中的损失以及新建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费后,预计将对公司2014年下半年及2015年上半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表示。
公司还同时称,异地还建的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后,相当于延长了原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的使用期限,减少了排水公司设备使用到期后的更新成本和技术改造成本,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