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保安称公司规定强查消费者已购拉杆箱
资料照片
投诉人:戴女士投诉时间:7月10日7月10日早晨8点多,我在长宁龙之梦的家乐福内购买了一只拉杆箱。因家乐福营业时间为早上7:30,普通的结账通道尚未开通,我就在商场内部结账区进行了结账。结完账后,我拿着拉杆箱和购物小票准备离开家乐福。此时,门口保安拦住了我,要求打开拉杆箱进行检查。“凭什么要求我开箱检查?不是已经有购物小票了吗?”我对保安的要求感到很疑惑。“这是我们的规定,一定要开箱检查的。”保安声称这是家乐福的规定。期间,旁边其他顾客也劝说我开箱检查。我要求查看家乐福关于开箱检查的明文规定,保安无法出示,我拒绝开箱。因保安拦住我不让我通过,我说箱子由保安亲自打开,我是绝不会开箱检查的。最后保安草草检查了事,将我放行。这个说的难听点不就是不信任我们顾客吗?把每个顾客默认为潜在的小偷,开箱检查这个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感到受到了侮辱!家乐福如果觉得商场太大难以监管,完全可以增加安保措施,例如加装摄像头,加强巡逻人员的数量,不能以损害顾客的利益为代价。家乐福是否存在大件商品开箱检查的规定?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对于家乐福开箱检查的行为,我要求家乐福方面向我道歉。连线;就此事联系了家乐福媒体公关部经理季先生,季先生就戴女士提出的“开箱检查”事件作出了解释及道歉。经与长宁龙之梦门店了解具体情况、查实家乐福相关规定后,季先生表示,家乐福没有大件商品必须开箱检查的规定,公司要求保安人员在查看消费者所购商品时必须征得消费者同意。对于保安人员拦截顾客强行要求开箱检查的行为,季先生向戴女士道歉,并且家乐福已经对保安操作不当进行了批评教育,如果戴女士方便的话,家乐福可以安排该保安上门道歉。对于家乐福方面,季先生说,公司已采取措施,争取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报律师大顾问团成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冬律师认为,“开箱检查”这类行为涉嫌违法。消费者到超市购物,消费者与超市是两个平等主体达成买卖合同,按《合同法》规定,消费者在收银台付款,接受超市交付的商品时起即取得所购商品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所购商品自交付时起属于消费者私人财产,超市方无权查验。戴女士被保安强行要求开箱检查,实质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得到尊重的权利”的规定。吴冬指出,超市的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不宜提倡,有侵犯消费者购物权和隐私权的嫌疑。超市有权维护自身利益,采取合法措施防止商品失窃,但应以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家乐福此举是将合法购物、合法获得商品所有权的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所以超市这种所谓的“工作程序”不宜提倡。(文中人物系化名)法治报许洱多实习生黄友晟